法律问答

协议在没实际赠与或没有财产转移之前应该怎么撤消,用不用去什么部门证明一下,这个协议已经作废了? 如果受赠人不同意撤销协议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衷心感谢您的解答

2018-10-12 18:3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协议若合法有效,则已作出的财产分割有效,原则上不得起诉再次分配。针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1、财产的转移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为了正常的交易、开支,而是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至他人名下,才能认定是故意转移,反之不能认定。对于转移财产的时间问题,法律上没有作规定,一般以2年内为限。
    2、婚前财产不管是否公证,除非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永远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也不管是否公证,均合法有效,以双方约定为准。
    4、协议是否公证并不影响其效力,只要是其本人签字且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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