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连小学生都能看明白是非的案经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提示不服可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未提示我接下去怎么办,现特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本人现不服判决后接下去应该怎做?谢谢大家的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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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后,只有在当事人签收判决书15日后,没有当事人上诉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如果上诉了,就启动了二审程序,法院需要再进行审理。当然一审的判决的效力就处于一种未决状态。
因此,关于
离婚的效力,因为财产问题的上诉而中断,不能生效。最终结果就看法院的裁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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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
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
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
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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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在判决下达15日内对方提出上诉是合法权利。
第
二、对方上诉不算重新审理案件。
第
三、如果你想分割共有财产,应当在起诉中写明诉讼请求,如果一审的时候未写明,可在二审开庭前,书面向法庭申请增加诉讼请求,在你们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并且该协议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那么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在双方都没有
家庭暴力、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过错的前提下,单纯按照感情不和审理离婚,法院在分割财产上一般会侧重弱者,所谓弱者指的是收入相对低的一方,或者稍微侧重女方以及带孩子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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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