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情况如下,我和他同单位,11月他向我求婚,12月底我们领证结婚。然后才1月,我怀孕了。本来是件好事,但是他原形毕露,威胁我必须打掉,说不许要孩子,至此关系很僵。我本意和家人商量不打算打掉,但是由于每天他精神虐待我说些很难听的不负责任的狠话,我情绪受影响导致持续低烧,去医院检查,要求吃抗生素。几经周折,我自己身体也不给劲,为了大量抗生素不影响孩子,最终还是打掉了。但是打前,其实本以为矛盾没了,他信誓旦旦地说,会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会好好过日子。但是我还没有出小月子,也就是做完人流1周多,他就因为我们吵架离家出走了10天。我回到娘家住。然后他回来后,说什么自己10天想清楚了,过不下去了,要分开。我不同意。觉得婚姻不是儿戏。不到2个月,他就这样我无法理解。但是我至今因为身体加恐惧难过住娘家,他拖着我,估计希望我无条件同意离婚。我想知道我可以怎么办?我现在身心受打击,从婚姻法上查,妇女中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我了解他,我明白了,虽然我们同单位,他估计知道我胆小懦弱,也不敢回去,就耗着我,等同于陌生人,根本不搭理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

离婚
2018-10-12 20:5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一、夫妻离婚,分二种形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原则上:一人一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