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名称更改,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他请我填写一份离职申请,签订了一份新合同,说如果需要一份离职证书是按照2017年9月18日的要求签发的,据说是根据我的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和业务合同签订的,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18 20:2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对彼此权益的保护。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想做了就要进行辞职,辞职是需要办理手续的,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 1.根据法律的规定,离职的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所以,如果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而且也没有进行事假、病假的申请,那你在
    9.30号之后未到岗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
    2.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就是除非是你不愿续签,否则的话,如果是单位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对你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你工作的年限补偿。
    3.到期不续签,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理论来说,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离职手续,出示委托书即可。但实践中,涉及工作交接等具体内容,应该是本人办理比较妥当,否则单位有可能因为交接不清的理由,而拒绝按时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具体要看你的工作内容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 1、根据劳动合同法,新员工入职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单位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新单位聘人,则原单位可以提起诉讼状告新单位。特别是聘用高级经理人或者技术骨干涉及商业秘密上,此点尤为突出,国内因此诉讼案件很多。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原件,用于现单位用工备案,便于劳动执法监察和检查之用,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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