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离职,明确提出30天后辞职,老总批了,但一个星期就招来新手接任,因为我和她工作交接了一个星期,工作交接进行,我跟老总说要提早辞职,但老总以新手不太熟为由不同意,一定要我做满剩余的2个礼拜,我不想做,就跟老总休假2个礼拜,他愿意休假,但规定我休假回家也要做2个礼拜才给走,那样合理合法吗?

2020-06-19 03:3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只要经过了法定程序,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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