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怀孕的公司在2.7春节假期,告诉我听通知去工作,公司在春节假期招聘新人,等了3.21个月以上去公司找领导如何去工作,说让我回家休息,离开我,我让公司支付补偿,公司不支付,说私营企业没有钱,只是想想看。

2020-06-19 06: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派遣单位应该重新为员工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未给员工再次安排工作,那么派遣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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