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妻子总吵架,准备离婚,但她要一笔钱,孩子现在跟我,我根本也没那么一大笔钱给她,钱不给她,她就不离,还总闹。请问您,我怎样才能和她离婚?两人分居2年,是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吗?我要被她折磨疯了,可我却被她制约,没钱离不了婚。请你帮助,回我的信箱就可以,谢谢您。

离婚
2018-10-13 07:3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所以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商离婚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时指双方就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最后判决离婚的情形。
    1.在我国没有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说,除非是配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在我国,解除婚
  • 2年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 夫妻不在一起同居多久也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