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月底,公司通知我辞职,我应该付3个月的工资,公司只付给我一个人,公司不会成功,我不符合仲裁标准,然后从年底回来给我退职通知,现在让我留下来工作,我也不签辞职,但是现在要留下来做什么呢?

仲裁
2020-06-19 11:3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 应支付实际劳动的工资的。
  • 工资必须支付,可以去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