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在结婚前给了她第一次婚姻和子女抚养费,现在我和妻子想离婚,我可以把以前的抚养费还给她吗?我在妻子和第一次结婚前给了她抚养费,现在我和妻子离婚了,我可以还给她以前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6-19 15:1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双方之间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与是否离婚无关,离婚后仍然需要支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由夫妻中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