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已经分手八年了,离婚还有离婚的必要吗?
离婚
2020-06-19 16: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
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
重婚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一般都需要本人在场才可以办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结婚或离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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