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从老家迁户口到买房的城市

2020-06-19 20: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有关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写出个人申请,迁移户口理由等,报公安机关审批,经城市公安机关同意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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