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12月和老公结婚的,当时我老公户口是跟到婆婆的,之后土地规划,规定是2005年5月之前入户的也有平方,每人51个平方,现在我和婆婆关系不好,想请他把我们老公的平房拿出来(户主是婆婆的,我们是成员),婆婆不愿把房子拿出来给我们住,我也不愿意和婆婆住在一起,而且我们现在也有个两岁大的女儿,老公在结婚前就有伤,内有钢板支撑着的,像这样的话,如果婆婆不拿房子出来,我可不可以申请离婚,得到应该有我的那部分,为了以后女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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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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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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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以,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还要分情况来说。
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您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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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