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我老婆家里不同意我们结婚,不给她户口本,我们怎么样在没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登记结婚啊

2018-10-13 14: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既确立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如果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即使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因此情况不被我国法律所认可,正常夫妻的某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有可能不能够正常的享受。
  • 方法一,由户口本的户主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户口本。
    方法二,由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