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老公03年结婚,07年生个女儿,09年9月年我们因发生口角,话说的都很绝,他离家出走至今就会来回一次10年10月,他提出和我离婚,我舍不得孩子,孩子太可怜了,他也没给过我一分钱,我们08年买了一套房产,是贷款是他的名买的,一直是我自己在交,孩子平时都由他父母带,我不出生活费,07年在农村以我名买了个房子,是他父亲拿的钱,现在要动迁,今年春节也没回来,至今也没一个电话,从他父母的嘴里得出他是想离定了,春节也没回来,如果离婚,我一个人照顾不了孩子,我沈阳没有亲人帮我照应,我想请你们帮帮我,如离婚关于财产和孩子应该怎样分,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3 18:2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