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方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2020-06-20 19: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合同法》第230条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 你好!这需要结合合同约定进行确定;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您好,出现租赁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情况您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若合同没有约定,您可以和商场协商解除合同,否则您单方解除合同的话,会构成违约,要承当违约责任。建议您谨慎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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