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美甲沙龙上班四个多月了,当时什么合同都没签! 说她现在怀孕辞去了老板,她不批评! 之后,我丈夫去店里和她说了话之后,丈夫进来说明天不用上班,但她只是上个月给我送来的! 这个月的我问了她! 她要我丈夫说我没有工资! 你是什么意思? 你有权返还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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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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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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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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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