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要跟我离婚,因为我刚生完孩子,所以我不提出离婚他是不能提离婚的,可我生完孩子15天他就从家里搬出去了,还把我家给买的车也开走了,当时买车的时候,因为我爸爸让他打借条了所以车落在了我老公的名下,可后来他把借条骗走了,所以现在以车为借口,如果我不跟他协议离婚,他就不把车归还,而且只答应给孩子每个月500抚养费,别的什么也不管

可是他现在也不管孩子,什么也不管,而且我家花钱买的车,他还说是婚后财产,那意思如果我不跟他协议,他就跟我分一部分车,因为我们什么财产也没有,就有这么一辆车,这种情况,车算是婚后财产吗?

现在协议不成,他又不管孩子,我该怎么办呢?

因为他把借条骗走了,家里只留了一份复印件,我可以要求他还车钱吗?

离婚
2018-10-14 07:4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走法院诉讼离婚,要求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对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也会依照我国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 1、财产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应该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2、订立合同的双方应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