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突然失踪,妻子经打听才知其欠债,不知其欠多少债,也不知其借钱干什么,妻子有义务偿还吗?丈夫如回来,他无存款只有一套楼房,是不是妻子将一无所有?妻子想离婚,可找不到丈夫怎么办?

离婚
2018-10-14 08:4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中男方欠债失踪,通常其妻子会被追债,但并不是所有男方的债务,其妻子都需要承担,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用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主要审查两个因素: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借款人跑了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这是有一定作用的。
    1、如果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拿到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在找到对方或知道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不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后就不能再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