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孩子是我母亲从出生起帮我的,他离开了几个月,孩子一岁以上,他回来离婚了,离婚后没有给我任何支持,没有联系。我想给孩子说他必须过关,他的家人在东北,他们现在不在东北,我去找他们。现在孩子已经五岁了。他不在乎这种情况。他没有做父亲的责任。我可以申请孩子改姓吗?

离婚
2020-06-21 06: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变更其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来自于姓名决定权,也是姓名决定权的应有之义。当事人使用自己决定的姓名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这项权利不得任意为之,如想变更,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子女变更姓名,这项权利则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行使。
    如果引起纠纷的,应该责令恢复原姓氏。
  • 可以,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公安局才给孩子上户口。
  • 你好,离婚协议可以自己起草,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也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