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何律师您好!我能找到你也希望你能帮帮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是一个女孩子,23岁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了生了两个小孩一个两岁一个一岁,在15号晚上我跟朋喝了酒喝醉了然后跟他去开房了,晚上两点多回去我老公就感觉有什么事然后他就打了我过了半个小时多最后承认了,之后就打的我都是伤,那个时候他跟我说离婚我说好,我们的婚姻不幸福的 然后我回了娘家他又不跟我离婚了我就跟他商量了一些,离婚的话他现在不同意了,他也已经不要我了,我这样跟他说了要么小孩子一个一个要么两个都给你但是他都不同意,他其实想要两个小孩还要我每个月给抚养费,我就是想问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只能等他同意了离婚才可以离婚,确实是我在先错了

离婚
2020-06-21 08:2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您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或者诉讼。没有离不了的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您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
    孩子抚养权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等因素。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双方中有人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很可能不会判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