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死前写了代书遗嘱,遗书中标明人死之后将房产继承到我妈妈户下,遗书上带:爸爸亲笔签名按手印,有两个无利益关系的见证签字按手印,有我爸爸的三个兄妹签名按手印。仅仅遗书的代书人就是我。现如今,我爸爸如今早已过世,那么我拿着这一份遗书去法院起诉?提起诉讼哪位?房屋大概是240万,那上诉费用会收是多少?

2020-06-21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书遗嘱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处分个人财产合法。代书遗嘱必须依照《继承法》规定处分个人财产。
    二、代书遗嘱本身合法。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见证人合法。三种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二)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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