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处理及
子女抚养
(一)事实婚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
事实婚姻解除的效力同离婚的效力一样,有关财产的处理与子女的抚养同离婚时一样。
(二)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
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关系可参照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情况下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的规定。
即:
1、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婚姻法》有关
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3、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4、男女双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互为第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5、男女双方无补偿请求权和经济帮助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