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买房,只能买房合同,只写了女性姓名,想离婚,房屋归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6-21 15:1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不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二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使用个人财产买房的,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以上可知,区分婚后购买房产的归属,关键看是用什么财产购买,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是个人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
  • 离婚房产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且有证据证明,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共同财产;如果以共同财产出资,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