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男友恋爱已久,准备结婚。男友曾与前女友同居并育有一子,构成事实婚姻,孩子现年十岁。他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孩子近两岁时,因为经济上的原因,她选择了离开,过上了她所谓的幸福生活---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由此而结识了形形色色的朋友,也算得上同行的佼佼者。常年不归也罢,但她每年却要和他相聚一次,最多也就三天的时间;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无不指责,同时也都希望我和他能结婚,孩子和我相处也还融洽;她不让他结婚,但自己又不肯回到他身边,而且自己也承认有男友,已同居三年;他多次找她协商,均未果,她言行不一,心机太深,他完全没辙,因为他是个相当重感情的人;对于孩子来说,她也基本上没尽过做母亲的责任。

   她常年居住在河北,任何人都不知道她在那边的实际情况,她是武隆仙女山的人。

   我想请问一下,假如我们现在登记结婚,对于他来说,算不算重婚?如果她想方设法加以阻拦,我们又该怎么办才能捍卫我们的权益呢?怎样才能保证我们婚后财产不因她而产生纠纷?因为我很担心她会和我争夺财产---她会以孩子来作为筹码。

2018-10-14 14:4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上述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说即使在第一次领取结婚证婚姻续存期间,没有第二领取结婚证,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第三,《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以会存在婚姻登记的地区差别,在不同的登记机关重复登记。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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