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5月发给客户3万元货,送货车出车祸,货被交警队扣押,我与客户打电话先将货提走,然后打款,后以种种理由推托,10月份将店转给其弟弟,电话变号其家被开发,再也找不到人,这批货未打欠条,但有其在交警队打的提货单,和司机的证明材料。

2018-10-14 19:0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明材料可以索赔,不用对方的驾驶证行使证复印件,如果那个保险公司说要这些资料都是他们故意刁难你的,真正要对方的资料就是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赔多方误工费用的就要对方提供误工证明,收入证明。像你现在的情况对方应该不出来处理了,你到保险公司只能索赔对方的医药费,在1万元内可以给你全赔。
    你车辆的损失如果在两千元内的话,就由对方给你赔偿,你的保险公司就不赔偿你车辆损失了,如果你车辆损失超过两千元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可以按70%给你赔付。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