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性出资才买房,房地产各占一半,夫妻共同偿还,
离婚
时房地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20-06-22 12: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婚前贷款,婚后无义务一起承担责任。
2、婚前财产所产生的贷款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当然,夫妻另一方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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