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初买了一套二手房,相关证件都办好了,但在迁户口时发现原房主的前妻和孩子的户口还在,户籍部门不给办。原房主和老婆离婚,房子判给了男方,前妻户口一直挂在,他的前妻现在不肯迁走,我的孩子要上学,急需迁入,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10-15 01:0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岁以上,应征求女儿意见,婚前房产,难以分割!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赔偿!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对财产、房产、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有争议,应该抓紧时间和律师研究商量,及时起诉,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有二十多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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