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由别人介绍而结婚的,由于他跟我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也没和哪个女的分手还是继续保持联系并且发生关系,由于结婚之前我不知道他有对象,结婚以来他基本在外面跑,不回家,出去在外断断续续也有一年了,他 现在回来提出跟我离婚,可他家人不同意要跟我离婚。我也想离婚,离婚后我不要任何东西,因为结婚两年了我也受够了,我已经很累了,之所以我选择能够坚持到现在都是为了他家老人,因为他们对我好,我不想去伤害他们,一直以来我还对他保有幻想,相信他能够回心转意,可是他没有,而等到的是他的这句话,我想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我们之间的事,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去 告他们两个吗?

离婚
2018-10-15 05:2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公民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公民间的民事活动在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所以,对分手费的认定及处理也应遵循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民事活动应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原则。
  • 通常情况下,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离婚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不一定说需要分居两年就可以的,因为离婚是终合因素,有证据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固然可以,但离婚不是单单以分居为前提的。你当然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如果聘请律师,则要带好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财产证明,至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