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开出租车的.我是车主.我的副驾驶员前天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两个人.一人头部重度损伤.下肢骨头断了.并随时有生命危险.另外一个伤者也是头部内出血并头骨粉裂.我己承担了3w的医药费.现以无力承担医药费.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买的保险是全保.

2018-10-15 06:1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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