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庆期间 在商洛地区山阳县我开车与一摩托车相撞(我在路边起步调头当车转至路面二分之一处后面来一辆摩托车带着一个小孩和一个中年妇女撞在我的左前轮上)导致摩托车驾驶员面部轻微擦伤、嘴唇碰列(需要缝合约五六针)、牙齿碰落两颗。现在医院住院治疗七天后嘴唇已拆线,我该怎么赔付他的牙齿和医疗费啊,摩托车没有牌照,驾驶员有驾驶证。

2018-10-15 06:3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轻微伤的话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
    但是会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是需要医疗机构明确注明才赔付的。
      营养费不参照受害人职业收入和治疗时间,而是医生根据病人的伤情及营养情况来判断,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治疗时间来计算,伙食补助费按照治疗时间来算。
  • 牌照,车交通事故牌照损坏一个要都换,交警队发放的车牌是一副,2个,坏了一个可以先换一个,另一个留着备用,车牌在道路上跑,总是被石子打的掉漆,当掉漆严重的检车时也是通不过的,到时再换个新的,左右车牌也不贵,就是100块钱。
  • 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实际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
    起诉时,将直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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