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乐山犍为人,上月15日,我小表弟买了辆标志307,16日便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交强、车损等等保险,但是是由朋友代办的,也就是他与保险人没有谋面。不幸的是到28日他出了车祸,年仅26岁就永远离开了我们!由于时间短促,事故太快太突然,他还没有来得及办理临时牌照,但是正式牌照已经在网上申请并在办理中,可是保险公司就以没有牌照为由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这样做恰当吗?我们是不是该起诉他们,如果起诉您能估计能有多大胜率吗?我代表我可怜小表弟的父母、亲人及朋友感谢您!谢谢!

2018-10-15 06:4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理赔,第一时间和自己的保险业务员联络。保险业务员一定比您更为专业,也会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其次,如果被拒赔,拒赔理由是什么?如果您都没购买医疗险,那您申请理赔拒绝赔偿那是天经地义,先找出被拒赔是否合理,如果合理那您就不要考虑投诉问题,但如果不合理或者处于边缘模糊地带的理赔案件,这您就可以争取,投诉自然是先找各大保险公司的服务中心投诉,如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就找保监委或者起诉。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如何索赔。
    1、确定损失。
    确定损失是要求赔偿的第一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由实际损害和事故的性质确定。

    2、确定可获赔偿额。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确定。
    3、采取索赔途径。
    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和解或是调解的途径,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以及损失严重的事故须得采取诉讼的途径方能很好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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