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在我怀孕到现在3年一直婚外恋,我想离婚。我想得到孩子抚养权及经济赔偿。

1.我在北京结婚,老公北京人。从怀孕3个月开始,老公到大连工作,我们算是分居。孩子在京出生,由于没人照顾孩子和我(我只有婆婆,当时77岁),满月后随我离京回我父母家,至今孩子已经3岁11个月。期间他不定期探望孩子,但从未按月给过我父母照顾孩子的钱。只是不定期给过一些,总共不超过3万。

2.三年前,不经意发现他短信,里面称离开他受不了之类话语。我用他电话回电给发短信者,电话接通后,对方直呼“老公”。后来,他解释说朋友开玩笑。多次解释,我相信他了。今年正月初一,我收到不认识号码电话,接通后,对方不说话。问他,他说认识该人,是朋友。我抢过他电话卡,放在我手机里,发信问对方何事。被他发现,抢回电话拆下卡。但由于设置,短信确留存在我的手机里。里面说:“xxx,你骗我她们不会来了,原来你不会离婚。。。”之后我通过短信和对方聊天,得知他们这三年未短联系,此女现在搬到北京,并说只要他在京,就是和她住。(我想问,这算是同居吗)。我也从他朋友处得知,他们都见过该女和他在一起。

3.他也承认与该女有关系,也告诉我已归还该女家的钥匙。至此,我决定离婚。

问题:

1现在的财产大部分是婚前的。婚前他买的房(婚后我们一直住),在婚后第三年买出了,这个钱我能分得一半吗?

2.法律上想我这种情况,孩子抚养权是否我有绝对抚养权。

3.他曾经赠予我家一些钱,他是否有机会要回。

4.他和那女的是否可以判定是同居,如果不能,是否可以认定他是有过错的。由于他的错误我可以要求多少赔偿。法律是否有额度规定

5.我在家务中承担了全部,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看过婚姻法,好像说可以索赔)

6.如果他也认同赔钱,但就说没钱我怎么办

7.如果孩子抚养权归我,他或者他亲戚偷着带走孩子,我应该怎么处理。

8。他有一些的社会关系,认识法院的人,我会不会在诉讼中占劣势,如果败诉,是否可以继续上诉。

9.一般离婚诉讼费和律师费大概多少。

2018-10-15 07:5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两周岁以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离婚时没有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或夫妻离婚时没有 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除外。换句话讲,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夫妻离婚时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种例外情况的,夫妻离婚时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方。

    (二)两周岁以上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因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母方的依赖减少,因而我国法律对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做出倾向性规定,而是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中,着重考虑离父方、母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的承受条件和承受能力。

    (三)十周岁以上子女尊重其的意愿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有一定的判别意识,因此法院一般会理解孩子的意愿,作为判决结果的参考依据。
  •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吗?

    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连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三诉的合并。人民法院要对被告的请求进行实体处理,唯以反诉处才为适当。
    笔者以为:首先,根据诉讼法精神,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所涉及的三个面是不可分的,是典型的诉的合并,它是为法律所规定,对此法官没有自由权。除当事人合意方可分离。这就说明无论原告请求与否,人民法院都应主动从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三个面方进行审理,被告的请求不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被告提出了人民法院应当审理,不提出也应全面进行审理。
    其次,与婚姻关系相关连在三个方面的事实,构成离婚案件事实的整体,法律要求原告在诉讼中必须就三个面事实进行全面陈述,并提出其对三个方面的意见,对此原告别无选择。否则就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原告只请求三个方面之
    一、或之二,可视为其对事实陈述的不完整或请求不完整,也可以说是对事实的隐瞒。被告提出的请求从形式上看与反诉很相似,担实质上是对实事的补充或对原告的反驳。

    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

    四、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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