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过媒人介绍,男方给女方彩礼五万,后感觉女人神经好像不正常,因此向女方提出分手,请问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2018-10-15 08:3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中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此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不返还,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证明此款给付的过程和数额。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至少返还二分之一是非常有把握的。
  • 分手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行为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合理吗?但是对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上文提到,如果长期同居对共同财产但是要分割,如果没有形成同居关系,单纯的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为我国婚姻法提倡婚姻、恋爱是自由的。所以分手时一方提出的分手费是不合理的。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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