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外边借钱,不用在生活上。 他自己喜欢赌博,教了很多次。 现在还在外面借高利贷,在高利贷上面留着我的电话号码。 现在过期了,他自己已经逃走了。 我现在被借高利贷的人威胁和侮辱。 我怕他在外边借的钱永远回来。 现在我已经养了一个孩子。 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其它
2020-06-23 06:3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这个不用问,应当立即报警。警方会依法处理。追究对方的威胁恐吓的行政违法责任,至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警方会依法调查,随后依据相关违法或犯罪行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月利率超过百分之3或者年利率超过本金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均无效,可以不予偿还。
    至于欠对方的钱,可以交涉解决,交涉未果的告知对方诉讼解决,再次威胁己方或损毁己方财物,仍然将依法报警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 如有争议建议到法院起诉解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本金和合法利息会得到法律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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