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当地人借钱,每月付六分利息,然后他我向别人借钱,他再也不给我两个月的利息了。 现在手机没电了,人灭了。 我只是他出的债,我应该怎么起诉他,谢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法院不能以无法送达为由不予受理,建议找法院沟通,仍不受理,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写一张起诉状、带着相关证据,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要求偿还借款。
-
可以去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前起诉状,证据,双方的书面身份资料。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追回借款。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