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上写上不更改孩子姓名,但离婚后女方能要求更改孩子姓名吗:如果更改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
2018-10-15 10:0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双方协商修订。如已经办理完毕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不能修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明文规定。
    离婚登记手续完成以后,宣告双方离婚事实已经成立,所有的离婚材料已经成为事实,归档统一管理。
    因此,不能再进行变更。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 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只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离婚等问题协议达成一致即可。
    2.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效力,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实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一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只要没有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约定有效。法院作出判决后,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案中是由于没有土地所有权证,故无法过户,如果可以过户时,对方无权拒绝履行离婚协议。
    5.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建议先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就有关问题起诉,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