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是长春集体户口,我女朋友的是长春户口,想问问我们登记结婚后我的户口怎么办?

2018-10-15 10: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结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 如果只是户口本丢失,可以申请补办户口本。依然可以登记离婚。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从所在集体户口的单位,借出自己的户口页,然后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页,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如果借不出户口页的,也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去进行婚姻登记。
      有常驻户口登记表,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身份证外,不再需要其它的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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