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北京户口,以前是农村的户口,后来上学迁出的,现在户口又打回原籍了,是农村的居民户口,我是外地居民户口,请问宝宝上户口需要到老公的原籍去报,还是县城就可以?都需要什么证件?我们是七月份领的结婚证,12月份生的宝宝,会罚款吗?谢谢!

2018-10-15 10:3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迁移需要双方带上身份横、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 申报新生儿的户口,必须要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只有亲子鉴定证明,是不可以申报新生儿的户口的;  
    2、如果当事人是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或者未办理结婚手续而生育的,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事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正常上户口没有罚款,只有违反户口登记条例的时候才存在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