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邻店的人发生冲突,吵架的时候,朋友来帮忙,这个朋友被对方打伤的对方逃走了。 我在医院看护,在帮助这位朋友痊愈之前,又给了他2000元的医疗费。 现在他每天来我家找钱。 这个在法律上,谢谢你告诉我是负了什么责任还是有义务

2020-06-23 12:02: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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