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籍是天津人,大学毕业后在天津落了单位的集体户口,两年后我辞职到北京打工。08年9月小孩出生后,原单位不给落户,我又托人找关系,我把户口于09年9月迁到我同学家里孩子也跟着落下了。可好景不长,我同学今年把房子卖了,又到河西区买了房。可是河西区只给他们一家落户(我和我孩子的户口落到我同学的名下,与他都是非亲属关系),可是我和我孩子的不给接收,而我这几年一直在北京打工,现在全国限制购房,我没有在天津的购房条件。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10-15 10:5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办理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一,首先来说,夫妻双方可以签到一起,也可分开。
      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还是迁到男方家居多。
      跨省市的可以随任意一方迁到对方那去,小孩户口跟谁,随意。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
      
    3、父母的户口簿
      
    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5、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书
      办理流程
      
    1、征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
      
    2、携办理所需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入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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