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丁字路口,正常行驶,对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把我的车撞了,对方受伤了,该怎么处理?

2018-10-15 11: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新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2、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4、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6、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对此责任的承担应当从几个方面考虑:
      
    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无驾驶资格、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不同的:不是酒后、无证驾驶的,致使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