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和员工罗某发生了劳动争议,罗某直接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后,什么时候可以提起诉讼?

仲裁
2018-07-05 16:4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下列劳动争议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