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证,只是办了酒席,结婚一个月后,女方跑娘家不回来,男方提出离婚,能否要回彩礼和首饰。女方的嫁妆在男方家里.如果女方不返还彩礼和首饰怎么办

离婚
2018-10-15 12:2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一般有几种情况:
    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且短时间内没有提出离婚,不予返还。
    2、必须当地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否则相关钱款当成普通赠与,不予返还。
    3、给付后未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不予返还。
    4、诉讼时效经过的,不予返还。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