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校大学生,暑期在一个泳池兼职做教练,主要负责小孩游泳培训。过程中一个有一个销售人员给我说他有几个朋友和同学想来学游泳。我在教会他们游泳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一定的辛苦费,就当作请我吃一顿饭了。又因为这几个学员没有向公司缴纳培训费,老板知道后不发工资,说我侵占公司财产。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行为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谢谢!
-
你好,可以投诉
-
法律分析:可以搜集
证据,然后可以起诉。因为这种行为涉嫌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