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出生在一个临近县城的小山村,家里有父母,还有一个哥哥。父母亲没有上过学校,一直靠务农供两个孩子上学。哥哥初中就辍学在家做生意,由于父母亲年老且生病,供弟弟上学责任就落在哥哥身上,一直供弟弟上大学(不过父亲也把家里所有的积蓄给哥哥投资做生意,哥哥一直做生意,开宾馆、开杂食铺等,渐渐资产大约有100万)。这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哥哥和父母亲发生矛盾。在弟弟结婚前几个月,哥哥吵着要分家,父母亲就叫了家务里年长的人主持分家,名义上把家分成三份,没有分哥哥的财产。弟弟结婚,哥哥没有出一份钱,弟弟结婚的钱全部是弟弟和女朋友贷款的钱(买房子、结婚等)。可最近哥哥有说分家的事情。说老家没有给分地、分房。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现在分家怎么分。

弟弟有没有可能分到哥哥的财产。分家父母亲有没有可能分到哥哥的财产?

2018-10-15 15: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如果在结婚前出资,以对自己子女赠与为原则,以对当事人双方赠与为例外。我国《婚姻法》确立的是婚后所得财产共同制原则,认定当事人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必须是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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