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简述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2020-06-24 08:1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等等。
  • 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行政诉讼的证据共有八种,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简单介绍一下: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物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