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跟我老公因家庭琐事争吵  分居已达三年  我们有一子  儿子一直以来都是由我爸爸妈妈来带  我自己以前是帮我妈妈在昆明卖服装(我妈妈在昆明做服装生意)现在在家带小孩  因为我儿子上小学了  这几年来我儿子所有的生活费都是我爸妈给  我老公从来没给他过什么  我想离婚  但是他们说没什么特大的分歧  未必离的掉  我曾跟他谈过  他说他同意离婚但是没钱  他说过三五年给我  但是又不肯写什么字据  (他家条件不怎么好但是他自己在长运公司上班) 我该怎么办  怎么才可以保护自己跟儿子的权益啊  请大家帮帮我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财产  我不要他给我什么  我只希望他把该负的赡养费给了  但是他同意离婚  又不想给钱  儿子给他 我又舍不得  (不是舍不得钱  是舍不得人)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5 15: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如果通过协商分割夫妻财产,只要双方是自愿的,都是允许的.根据你讲的情况,你男友要求离婚应没有问题,符合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是在分割财产上,因你男友和你的关系,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另外,你说女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对离婚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对你们离婚和分割财产是有利的,法院也会考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