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丈夫的债务是否属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取出婚前财产来偿还?

离婚
2020-06-24 12:1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对于是否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债务,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赌债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