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人,请问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5 17:1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条件为: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无关。

  • 一、劳动合同如未以书面形式续签,仍应支付双倍工资,因为续签和初签在建立劳动关系上没有本质区别。超过一年未续签,视为公司已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如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做法,你提出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但你有权主张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据你所言,其实公司已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公司持有一份你签署过的合同,你即无权主张双倍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所以你可以收集你们单位是否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单位同岗位职员工资,你现在工作岗位的性质,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与工作相关的资料,你可以到监察大队举报或是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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