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帮忙看一下,这份协议书有无问题,是否需要改动,是否双方签字即可?需要公证吗?财产分配协议书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现对婚后财产分配如下:1、房产:现双方共同产权的某某房产一套,归女方一人所有。地址为XXXXXX;2、有价证券:现女方股东账户中的有价证券,为女方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3、协议双方xxxx

2018-10-15 19:4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即使离婚,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是婚前存款有时比较难以界定,为了避免麻烦,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财产约定的方式确定或者协商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改变或者确定财产原本为个人或者共同所有的属性。
  • 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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